公正性声明
北京安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提高服务质量及客户满意度,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 实验室质量活动的运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与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管理标准的要求。
- 本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检测机构,对开展的各项检测业务活动、检测过程及结果不受任何行政机构和外来因素的干预,保障检测行为的公正性。
- 本公司运行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CNAS-CL01-G00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01-A001:2018和《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CNAS-CL01-G001:2018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要求, 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并独立自主完成检测工作。
- 本公司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及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和可靠,不出伪证,并对自身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
- 本公司开展各项工作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及时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保证检测工作的客户满意率。
- 检测人员忠于职守,杜绝被检部门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提出任何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要求;不参与任何有损检测工作公正性的活动。
-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方面的不良压力和影响。
- 实验室严格遵守“三不得”,一是不得与检测和/或校准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二是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诚实性;三是不得参与和检测和/或校准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
- 本公司保证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书面合同并承诺对客户如实告知本公司的能力、责任、义务、检测结果、收费标准和客户的权利。
- 本公司实施并保持人力资源、设备资源、设施资源、资金管理、行政管理、检测活动管理的独立。
以上各项承诺,本检测公司接受政府、客户及社会各界的检查和监督。
监督电话:010-53355638
北京安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孙雷